大汉三通企业营销开放平台用户协议
欢迎您使用大汉三通企业营销开放平台!
本协议是您与上海大汉三通无线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汉三通")之间就手机上网流量(以下简称“流量”)合作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注册协议,您点击"同意并继续"按钮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1条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1.1江大汉三通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归大汉三通所有。用户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企业营销开放平台的正式用户。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1.2 用户点击同意本协议的,即视为用户确认自己具有享受大汉三通流量服务、下单订购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3大汉三通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施行之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自决定拒绝服务、关闭用户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取消订单的权利。
第2条 提供的服务
2.1大汉三通通过流量招财宝服务平台依法为用户提供流量运营支撑服务,用户在完全同意本协议的情况下方有权使用企业营销开放平台的相关服务。用户点击“同意并继续”按钮视为已知晓大汉三通相关规定。
2.2 用户必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 (1)上网设备,包括并不限于电脑或者其他上网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 (2)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第3条 用户信息
3.1 用户应自行诚信向大汉三通提供注册资料,用户保证其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用户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如果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用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大汉三通保留终止用户使用大汉三通企业营销开放平台服务的权利。
3.2 大汉三通有权要求企业用户提供其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或个人用户的身份证明以及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如用户不愿提供上述资料的,大汉三通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3.3 用户在大汉三通企业营销开放平台进行浏览、订购等活动时,涉及用户真实姓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隐私信息的,大汉三通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用户的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大汉三通不会向外界披露用户隐私信息。
3.4 用户注册成功后,将产生用户名和密码等账户信息,您可以根据大汉三通企业营销开放平台规定改变您的密码。用户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使用账户产生的任何操作,均视为用户自身的行为,用户应对此承担所有责任。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大汉三通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3.5 用户同意,大汉三通拥有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向其告知在大汉三通企业营销开放平台注册、购买流量服务等信息的权利。
3.6 用户不得将在大汉三通企业营销开放平台注册获得的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订单条款
4.1 在您下订单时,请您仔细确认所购服务的规格、价格、数量等信息。流量服务交付订单与用户需求不一致的,流量服务交付订单视为用户的需求表示,用户应对流量服务交付订单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4.2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双方约定如下:大汉三统企业营销开放平台上展示的流量服务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您下单时须填写您希望购买的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方式等内容;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您向大汉三通发出的合同要约;大汉三通企业营销开放平台收到您的订单信息后,只有在平台将您在订单中订购的服务从平台系统中实际直接向您发出时(以服务交付为标志),方视为您与大汉三通之间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服务建立了合同关系;您可以随时登录您在平台注册的账户,查询您的订单。
4.3 大汉三通不保证最终用户号码均能实际交付成功,例如以下场景下的用户流量将无法正常订购: 1)1元包日等流量按时长计费的天翼老套餐用户号码; 2)存在欠费、停机的用户号码; 3)虚假、错误的用户号码; 4)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有特殊规定无法充值的号码;5)一些因不可抗力导致大汉三通企业营销开放平台瘫痪,流量服务无法交付的情况。
4.4 因用户购买流量订单后自行开展的营销活动产生的投诉与纠纷,由用户负责解决纠纷并承担所有责任和相关经济赔偿。
4.5 如用户购买定向流量产品时,需向大汉三通提供应用特征(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平台URL、IP地址)并在大汉三通的指导下完成校验测试。如应用特征发生变动,需提前十个工作日以公函或邮件等书面方式提交大汉三通,并配合乙方完成校验测试。如因用户提交应用特征及配合测试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不足,造成计费不准,从而引发的最终订购用户流量投诉与纠纷,由用户承担所有责任和相关经济赔偿。
4.6 用户充值购买流量的开通有效期为自用户流量购买订单生效之日起的12个月,过期自动失效,款项不予退还。
4.7 用户如需要发票,须在大汉三通企业营销开放平台交易系统指定位置登记相关发票信息,用户需按照平台要求进行填写,因填写错误造成发票开取的差错,用户自行承担。
第5条 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条款
5.1 大汉三通拥有此网站平台内容及资源的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有权不时地对本协议及本平台的内容进行修改,并进行张贴,无须另行通知用户。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范围内,大汉三通对本协议及内容拥有解释权。
5.2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未经大汉三通明确的特别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地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大汉三通的信息内容,否则,大汉三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5.3 大汉三通所刊登的资料信息(诸如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声音文件片段、数字下载、数据编辑和软件),均为大汉三通所有,受中国法律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
第6条 信息安全
用户保证其使用大汉三通服务时将遵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大汉三通提供的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如下信息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用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用户承认大汉三通有权在用户违反上述时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因用户上述行为给江大汉三通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赔偿。
第7条 拒绝提供担保和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使用大汉三通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大汉三通所有的本平台帐号与服务以“现有”的状态提供给用户,大汉三通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
7.2 大汉三通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大汉三通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及错误发生都不作担保。大汉三通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用户理解并接受通过下载或本网站的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大汉三通对用户在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交易进程、都不作担保。
7.3 大汉三通对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产品或服务,在平台购买商品或类似服务,在平台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
7.4 大汉三通对本项服务下涉及的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的故障、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或其他非大汉三通技术能力范围内的事因造成的服务中断、用户发送的短信息的内容丢失、出现乱码、错误接收、无法接收、迟延接收不承担责任。
第8条 协议更新及用户关注义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网站运营需要,大汉三通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张贴在本网站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用户可随时登录查阅最新协议;用户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网站公告。如用户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接受本网站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的,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大汉三通建议您在使用服务之前阅读本协议的公告。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9条 法律管辖和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有效法律。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大汉三通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 其他
10.1大汉三通尊重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本协议上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等其他内容,均是为了更好的、更加便利的为用户和消费者提供服务。大汉三通欢迎用户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大汉三通将虚心接受并适时修改本协议上的各类规则。
同意协议并继续